比特派钱包实用功能很多,资产管理,私钥本地安全存储,资产一目了然,支持多种钱包类型,方便导入导出,助记符备份防止丢失,多签名防盗。
非常的安全,很多投资者们都在使用,你也快来加入其中吧!
1、比特派钱包支持多币种操作,可以点击“+”号添加想要的币种
2、收币就是从其他人的账户转账到自己账户里,以BTC发币为例,点击BTC进入如上页面,第一步:点击“收币”,随后在页面中可以看到二维码和地址,可以将二维码发给其他人扫描,获得转账地址,也可以直接点击复制地址发给其他人。
3、发币就是从自己账户里转账到其他人的账户,以BTC发币为例,点击BTC进入如上页面,点击“发币”,跳转页面后,填写比特币地址、需要转账的比特币数量或者金额,调整矿工费,点击确认发送即可成功发币,需要注意的是:矿工费过低可能会导致转账失败。
1、钱包页面还提供了“一键买卖”和“点对点交易”功能,需要注意的是: 不懂得情况之下使用,存在一定的风险,新手慎用!
点击“全部”,如图所示,出现各种功能,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小伙伴们,可以自行摸索。
2、点开“交易所”,可以发现比特派钱包支持各币种的交易,分人民币、BTC和ETH三种交易对,也支持多个币种的交易。需要注意的是,可能因为交易量比较小,导致价格偏高或者偏低,存在一定风险,新手谨慎使用!
3、点开“发现”,可以看到各种市场信息。
4、点开“资产”,可以查看钱包内的资产总额。
5、点开“我的”,可以查看各种详细数据。
第一步:下载比特派
建议在本站进行下载,认准下面的比特派钱包的图标
安卓手机:直接在本站点击 本地下载 下载安装包。
苹果手机:需要使用海外账号,App Store里搜索【bitpie】,认准开发者是“Jiajia Fan”。
这一步是最关键的,请仔细查看!!!
第二步:创建钱包
1. 打开比特派APP可以看到以下界面,点击【开始使用】
2. 这里可以看到12个助记词(比特派钱包里叫“密语”),用手抄在纸上,不要存在电脑里。(可以在右上角切换中英文)手抄不要截屏!手抄不要截屏!手抄不要截屏!!!
3. 再次输入12个助记词,用来确认没有抄错。
4. 设置钱包密码
这个密码主要用来开启钱包,转账确认。跟私钥无关,所以不用担心密码强度的问题。
5. 进入钱包主界面
完成钱包密码的设置就可以进入比特派钱包的主界面了。
恭喜您已经成功创建好了数字钱包。
再次强调,助记词(密语)一定要保管好!
第三步:收币
收币就是讲交易所里购买的比特币提取到自己的钱包里。(以 OTCBTC 为例)
1. 进入OTCBTC 的后台,点击【提币】按钮
2. 提币界面,点击【新建地址】
输入标签和地址(标签没有实际作用,主要用来分辨不同钱包使用)
3. 点击【提币】进入下面的界面
输入提币数量,备注(仅备注,没有实际作用),Google身份验证码
4. 打开注册账号的邮箱,必须邮件里确认后才会发送交易请求
5. 耐心等待即可。
提币过程有几点需要注意:
首次提币,建议先小额尝试,再大额提币,避免地址填错。
比特币的交易量现在越来越大,所以交易确认的速度会比较慢,等几个小时是很正常的,不用担心。如果几天还没有收到,可以联系客服。
比特币交易是需要矿工费的,详细的矿工费可以查询平台规则。
【安全】
比太团队在安全方面一直享有良好的声誉,比太钱包也是中国唯一一个被 Bitcoin.org 官方推荐的比特币钱包,我们懂得如何开发安全的比特币钱包以及如何保护您的区块链资产,比特派钱包完全基于比太技术,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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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息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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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比特币/人民币、莱特币/人民币、莱特币/比特币三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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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范围内支持主链最多的钱包,目前已支持:以太系:ETH、 ERC20 全 Token、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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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 LTC、TRON、Dash、Cosmos、Zcash、DOGE、QTUM、Algorand、BTM、Nervos CKB、Cocos-BCX等众多主网。
<p>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p><im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src="//i2.chinanews.com.cn/simg/cmshd/2022/12/29/64f77257e9bf4eeda1c7f853569bfb8a.jpg" alt="" />图片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截图<p>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p><p>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p><p>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p><p>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p><p>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p><p>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p><p>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p> 【编辑:岳川】<p>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p><im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src="//i2.chinanews.com.cn/simg/cmshd/2022/12/29/64f77257e9bf4eeda1c7f853569bfb8a.jpg" alt="" />图片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截图<p>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p><p>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p><p>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p><p>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p><p>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p><p>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p><p>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p> 【编辑:岳川】<p> 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p><img style="border:px solid #000000" src="//i2.chinanews.com.cn/simg/cmshd/2022/12/29/64f77257e9bf4eeda1c7f853569bfb8a.jpg" alt="" />图片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截图<p>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p><p>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p><p>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p><p>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p><p>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p><p>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p><p>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p> 【编辑: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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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中新网12月29日电 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根据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对此,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悉,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于2022年4月启动,从31家申请评定、62家申报立项单位中,最终确定19家评定单位和32家立项单位,至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建成55家,立项80家。
国家文物局总结了前三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经验,修订印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发布了评定工作通知,制订了工作方案。对于24个省份申报的93家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材料审查—现场考核—专家评议—党组审定”等流程,经组织37位专家现场考核,11位专家评议投票,8位专家复核,并报请国家文物局党组审定后确定最终名单。在初审阶段即加强核实,以文物安全、违建整改、管理运营、可行性研究不足等原因,取消了4家申请评定和16家申请立项单位考核及评议资格;在发布名单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专门发文各有关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针对所有申报单位提出指导意见。
据介绍,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结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深度展现本体价值。此次评定单位和立项单位在国家意义、历史意义、文化意义方面具有典型代表性,体现出中华文化鲜明标识,符合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地标的要求。二是充分实现社会意义。入选单位涉及21个省市区,年代上限至旧石器,下限至明代,有聚落、城址、窑址、矿址、陵园、寺院等,分布于城市中心、城郊、乡村、戈壁、绿洲等不同地理位置。保护利用模式因地制宜,融入城乡发展,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和示范性。三是突出发挥各自特色。19家评定单位中,均建有或在建遗址博物馆、陈列馆、展示馆,考古研究保护、展示阐释、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都相对突出,规划实施路径明确。32家立项单位也都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专门管理机构,制订建设发展目标,在考古、研究、保护、规划落实以及展示服务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是受到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保障突出,持续推进。
此外,国家文物局设想在“十四五”期间即2025年底前,争取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工作。
国际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规定,立项单位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展任何考古研究、文物保护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将有一次书面通报整改机会;一年内仍未整改的,取消立项,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评定单位管理和运营不当,监测评估或巡查后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发生责任事故或造成文物损毁,已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文物局将视情节轻重全国通报或撤销评定结果。被撤销评定结果的,三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
国家文物局将依据以上规定,进一步细化评估监测办法和细则,形成定期评估发布机制,并结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自身文物保护规划和公园建设规划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对存在问题单位实施 “黄牌警告”和“公告退出”,对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推介。
【编辑:岳川】